黨的十八大報告用24個字分別從國家、社會、個人三個層面凝練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不僅深刻反映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屬性,而且深刻揭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這八個字是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是推進社會治理創新、建設現代社會的根本價值遵循。
自由:社會主義社會的價值追求
自由,是人類向往和追求的一種美好價值形態,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價值追求。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到“真正的自由,并不意味著可以隨心所欲,而是可以自由地做正確的事情”;從“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到“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類的本質”、“人的類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識的活動”,等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人類對自由的認識和追求。
中國共產黨自創建之日起,就將實現和維護人民的“自由”作為己任。黨的七大將“建設一個獨立的、自由的、民主的、統一的、富強的新中國”作為奮斗目標。新中國成立后,《憲法》規定了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通信自由等諸多自由。
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己的意志活動有不受限制的權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自由”,是社會主義條件下,全社會成員在經濟上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在政治上共同享有平等權利,讓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享有最廣泛的自由權利。要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各項合法權益。
平等: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準則
平等是人類社會的終極理想狀態,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準則。從“不患寡而患不均”到“等貴賤、均貧富”;從“平等就是窮人不占富人的便宜”到“一切人生來都是平等的”,等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人類對平等的認識和追求。
中國共產黨自創建之日起,就將建立人人“平等”的新社會作為己任。黨的一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就提出消滅 “社會的階級區分”。《中國共產黨對于時局的主張》鮮明地提出保障人民的各種民主權利,承認婦女平等權利等。抗日戰爭時期,各抗日根據地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條例法規,都規定人民在法律上、政治上一律平等。新中國成立后制定的憲法,規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是指人們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權利,主要包括權利平等、機會平等以及結果平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平等”,是通過平等的社會機制和價值引導,既保障公民個人享有平等的權利,也保障每個人基于社會貢獻所要求得到的權利、利益和尊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公正: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
公正,是古往今來千百萬人夢寐以求的社會理想,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從“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到“鏟除特權”、“天下為公”;從“各盡其職就是正義”到“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等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人類對公正的認識和追求。
中國共產黨自創建之日起,就將實現和維護社會“公正”作為己任。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同志提出“公私兼顧”、“勞資兩利”以及“城鄉兼顧”等思想。鄧小平同志認為,“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消除資本主義和其他剝削制度所必然產生的種種貪婪、腐敗和不公正現象。”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黨的十八大強調“必須堅持維護公平正義,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公正,即公平、正義,“公平”主要指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以及分配公平等,“正義”主要指制度正義、形式正義以及程序正義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公正”,是加快建立以權利公正、機會公正、規則公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正義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從而在更加公平正義的基點上造福全體人民。
法治: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重要保障。從“一民之軌,莫如法”、“法者,憲令著于官府,賞罰必于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到“立法之業,益為政治上第一關鍵”;從“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到“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等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人類對法治的認識和追求。
中國共產黨自創建之日起,就將實現國家和社會的“法治”作為己任。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建立了憲法、土地法、組織法、行政法、選舉法、刑法、婚姻法、經濟法、勞動法等一系列的法律體系,以及較為系統的司法體制和機構。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將馬克思主義的法治思想與我國的法治實踐相結合,奠定了新中國法治建設的基礎。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同志強調,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國”方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執政”的要求。黨的十八大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即法的統治,與人治、德治相對。法治主要包含形式意義的法治和實質意義的法治。形式意義的法治,強調“以法治國”、“依法辦事”的治國方式、制度及其運行機制。實質意義的法治,強調“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約權力”、“保障權利”的價值、原則和精神。法治是形式意義的法治和實質意義的法治的統一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倡導的“法治”,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通過建立健全全社會學習、遵守、維護、運用憲法法律的制度,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遵法守法成為一種良好的社會風氣和自覺的行為習慣,讓人民群眾在法治社會中享受到自由、平等和公正。
總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一貫價值追求,集中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基本社會屬性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會價值追求,它們一定會內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精神動力,一定會外化為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積極行動。(張蔚 作者單位:省直機關黨校)
(文章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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