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陽市委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市委各部門,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推進《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根據《中共陜西省委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陜字[2018] 10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學習宣傳貫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學習自覺
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在黨章中充實完善了紀律建設相關內容。新修訂的《條例》與2015年修訂的《條例》一脈相承,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用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條例》將黨章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要求細化具體化,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進黨的紀律建設作出再部署、再動員,對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扎緊籠子,實現制度的與時俱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學習宣傳貫徹好《條例》是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行動,是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一項重要政治任務。 各級黨委(黨組)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站在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高度,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條例》修訂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切實把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明確學習重點,把握核心要義
《條例》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充分體現黨的紀律鮮明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為新時代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學習貫徹《條例》要準確把握三個方面的重點內容:一是《條例》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條例》將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管黨治黨中的突出問題特別是“七個有之”問題作出更有針對性的規定,有利于引導全黨增強“四個意識”,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千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黨中央定于一尊、一錘定音的權威。二是《條例》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價值取向。《條例》緊密結合新時代新使命新要求,規定對落實新發展理念不力、失察失責,造成較大或重大損失的,從重或加重處分;增加對扶貧脫貧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的處分規定,對克扣群眾財物、違規收取費用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從重或加重處分;把懲治“蠅貪”同掃黑 除惡結合起來,增加利用宗族或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處分規定,有利于全黨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條例》針對管黨治黨的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作出紀律處分規定。在組織紀律中,《條例》對故意規避集體決策、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等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行為作出規定,進一步明確對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愿、說情干預、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調整干部等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在廉潔紀律中,《條例》增加對利用參與企業重組改制、定向增發、兼并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通過購買信托產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獲利行為的處分規定;規定對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或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行為的紀律處分;對以學習培訓、 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借機旅游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出處分規定。在工作紀律中,《條例》針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增加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 熱衷于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以及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等行為的處分規定;規定對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向上級匯報、報告工作時縱容、唆使、暗示、強迫下級說假話、報假情的,從重或加重處分。在生活紀律中,《條例》增加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為的處分規定。這些新規定有利于強化對關鍵領域、薄弱環節的紀律約束,促使廣大黨員干部明規矩、存戒懼,推動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三、周密安排部署,廣泛宣傳教育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學習宣傳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加強指導,確保《條例》的學習宣傳教育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到全體黨員干部。一是納入學習培訓計劃。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學習《條例》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黨校(行政學院)教育課程,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學習,有計劃有步驟地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培訓。二是舉辦專題輔導講座。各級各部門可邀請專家教授和有關領導對《條例》進行專題輔導,讓廣大黨員把《條例》精神學深悟透、融會貫通,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開展宣講解讀活動。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和紀檢組長(紀委書記)要深入機關科室和下屬單位,及時抓好《條例》學習宣講和解讀,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時刻緊繃紀律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是撰寫學習體會文章。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堅持原原本本學、逐字逐句學、聯系實際學,圍繞《條例》新內容、新變化和新要求,認真撰寫學習體會文章。體會文章必須是手寫稿,于2018年11月底交所在單位留存備查。五是組織知識測試等活動。12月中旬,市紀委對全市黨員干部學習《條例》內容進行知識測試,測試題刊登在《咸陽廉政網》。各縣市區、市級各部門可結合實際,組織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學習宣傳活動,不斷掀起學習熱潮。六是利用媒體做好宣傳。咸陽日報社和咸陽廣播電視臺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及時開設專題和專欄,通過播放原文、轉播評論、權威解讀等形式,對《條例》進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的宣傳報道。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橫幅標語、宣傳展板、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努力營造濃厚氛圍。七是開展廉政文化創作。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創作一批以《條例》為主題的廉政文化作品,格式題材不限。作品可以是書法、漫畫和攝影,也可以是微視頻等,對于優秀作品可逐級報送,市紀委將適時在咸陽廉政網予以刊登或者給予表彰獎勵。八是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結合全面從嚴治黨實際、監察法學習宣傳以及“以案促改”工作,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對照《條例》規范自身行為、守牢紀律底線,堅決與違紀行為作斗爭。
四、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
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鞏固和發展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常態化效果,下大力氣建制度、立規矩、抓落實、重執行,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切實加強對《條例》學習宣傳貫徹的組織領導,把學習《條例》作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內容,精心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層層示范帶動、逐級傳導壓力,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聯動貫徹落實《條例》合力。尤其是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有力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各級紀委(紀檢組)要認真履行好黨章賦予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執紀與執法貫通起來,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紀法協同,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要以貫徹執行《條例》為抓手,深化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加強紀律建設,涵養政治生態,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建設;要把《條例》學習宣傳貫徹情況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督促各級黨委、紀委切實擔負起“兩個責任”;要聚焦《條例》實施,加強監督檢查,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現象;要把落實《條例》作為巡視巡察和派駐監督的重點,對貫徹執行不力,批評教育、督促整改、嚴肅問責,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市紀委要適時對全市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市區、市級各部門要將開展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條例》情況,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上報市委和市紀委。
中共咸陽市委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