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養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12月21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
草案共7章62條,包括總則、社會法治宣傳教育、國家工作人員法治宣傳教育、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
草案明確國家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明確法治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和對象。草案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和網絡用戶的法治宣傳教育;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在其經營管理的場所內,圍繞消費者權益保護、反電信網絡詐騙、食品藥品安全、消防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產品責任等群眾關心的問題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面向青少年,草案明確規定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的目標,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司法等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以及學校、監護人、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法治宣傳教育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法治教育目標、內容以及評價要求,將法治素養納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范圍。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未成年人網絡法治宣傳教育責任,加強對未成年人網絡行為的規范和引導。
法治宣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草案第二章規定了“社會法治宣傳教育”,第三章、第四章將國家工作人員、青少年作為重點對象,分別作了規定。面向社會公眾,規定了國家機關、群團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的法治宣傳教育職責,以及對村(居)民、企業職工、老年人、特殊困難人員、進城務工人員、服刑人員等人群和出境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教育。
此外,草案規定:國家機關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行“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建立國家機關履行普法責任年度報告制度。面向國家工作人員,明確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學法義務、將法律知識納入公務員考錄內容,以及實行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清單、領導干部述法等制度。
(來源:新華社)
(責編:張優美 審核:蜀秦 簽發:呂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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